一、离婚时女方单独离婚怎么处理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女方想单独离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女方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从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离婚时女方怎样争夺两个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女方争夺两个孩子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如稳定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良好的居住环境,利于孩子成长。其次,突出自己的抚养意愿。展现出对孩子生活、学习、心理等各方面的悉心关怀。再者,强调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因素,比如男方有不良嗜好、工作不稳定长期出差等。然后,证明孩子与自己感情深厚,一直由自己照顾陪伴较多。最后,考虑孩子自身意愿(若孩子已具备一定认知能力),让法庭了解孩子更倾向与女方生活。总之,要全方位展示自身优势及男方劣势,以增加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几率。
三、离婚时女方要不承认外债怎么办
首先需明确,外债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即便女方不承认,也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
要证明是共同债务,比如有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能显示款项用于家庭开支等证据。若女方主张是男方个人债务,她需举证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若无法认定为共同债务,而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若最终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女方无需承担。总之,需结合具体债务情况及证据来判断女方是否需承担债务,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