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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婚姻调查;婚后公婆赠与的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5-08-18

一、婚后公婆赠与的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公婆赠与的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公婆在赠与时有明确表示该安置房只赠与夫妻一方,比如通过赠与合同写明仅给儿子或儿媳一人,那么该安置房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公婆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根据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关键在于公婆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指向,若有证据证明其明确表示只给一方则为个人财产,反之则为共同财产。


二、借名买房能否判定确权


借名买房的确权判定较为复杂。通常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要看是否有书面借名协议,明确双方借名买房的意思表示。若有协议,一般按协议约定处理房屋权属。其次,要审查购房款的实际出资情况,出资方对房屋主张权利更有依据。再者,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情况也很关键,长期实际居住使用房屋的一方也可能在确权中获得支持。


若借名买房后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遵循公平、诚信等原则来判定房屋的权属。比如借名行为是否存在规避限购政策等违法违规情况,也会影响确权结果。总体而言,借名买房不一定能直接判定确权,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确定房屋的真实归属。


三、借名买房能否排除执行案件


借名买房能否排除执行,需综合多因素判断。首先,要审查借名买房协议是否真实有效,包括是否存在书面协议、款项支付、房屋实际使用等情况。若协议真实且借名人实际履行了出资等义务,一般具有一定证明力。


其次,看借名人是否实际占有使用房屋。长期、稳定占有使用房屋,对其主张较为有利。再者,审查是否存在规避限购、限贷等政策情形,若存在恶意规避,排除执行的可能性降低。


最后,还要考虑申请执行人是否为善意。若申请执行人不知借名买房事实且符合执行程序规定,借名人排除执行会面临较大困难。总之,借名买房排除执行案件需全面审查各方面因素,依据具体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