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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私家调查;用妻子名字买的房子现在离婚怎么办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5-06-02

一、用妻子名字买的房子现在离婚怎么办


1.婚后购房且为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子,即便只登记在妻子一人名下,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丈夫有权主张对房屋享有份额,可协商房屋归属及补偿,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


2.婚前购房且为个人财产:


婚前购买并登记在妻子名下的房子,属于妻子个人财产。丈夫无权分割房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丈夫可主张相应补偿。


3.综合判断:


具体处理方式需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以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用妻子名买房离婚后房产归属如何判定


用妻子名买房,离婚后房产归属需分情况判定: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即便登记在妻子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一般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房产是妻子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属于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妻子所有。


若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妻子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用妻子名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法律咋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妻子名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婚前妻子用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为妻子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登记在妻子名下,明确表示只赠与妻子的,该房产属于妻子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若无明确表示,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