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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男方给女方的钱离婚要归还吗
婚前男方给女方的钱通常不用归还。
要是这笔钱明确是赠与性质,并且没有特殊约定,像附条件之类的,一般就应看作是给女方的个人赠与,离婚时女方不用返还。
然而,倘若这笔钱有明确约定是借款,或者男方能够拿出证据证明是基于结婚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比如以女方结婚为前提才给付,可婚后双方并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形,男方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总之,得依据具体的款项性质、给付的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不能一概而论地确定离婚时是否需要归还。
二、婚前男方给女方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给女方买房,要是登记在女方名下,通常被看作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予,离婚时这房子就归女方所有。
但要是男方能证明自己出资是基于借贷等其他约定,那就可以按照借贷关系来处理。
要是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视为对双方的赠予,离婚时按照双方各自占一定份额来分割,具体的份额可以由双方商量,商量不成的话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不一样,具体的情况得结合当地的法律以及相关的证据来确定。
总之,关键在于房产的登记情况以及男方的出资意图等因素,以此来确定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方式。
三、婚前男方给女方买的三金属于谁
婚前男方给女方购买的三金一般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金在婚前由男方购买并送给女方,这是男方在婚前对女方的个人赠予行为,其赠与对象明确,且是在婚前进行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双方在婚后对三金的归属有特别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
倘若在婚后由于某种原因使得三金的性质出现争议,就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