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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强制执行配偶或夫妻共同财产吗?深圳市侦探调查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4-12-16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基于与婚外异性不正当关系向其赠与财产的,配偶是否有权单独提起诉讼请求返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基于与婚外异性不正当关系向其赠与财产的 ,配偶有权单独提起诉讼请求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未经配偶同意,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赠与合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无效后,婚外第三者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一方主张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05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