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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婚外情”如何取证!东莞婚外情出轨调查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4-05-27

现实中婚外情屡见不鲜,但是诉讼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谓是五花八门。由于单独的证据很难证明一方是否存在婚外情,所以,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尽量多准备相关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便法官进行综合判断。

常见的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1、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亲密照片、录音、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并有可能引起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官司,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

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录像、图片资料可以很方便的进行修改,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2、双方的书信、私密短信、邮箱、通讯软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3、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或视频材料,如“保证书”、“悔过书”。

白纸黑字难否认,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么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呢?法邦婚姻专家律师认为是可以的。

在离婚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会说:保证书是她逼我这样写的,上面的都不是实情!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

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

4、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该类证据一般属于间接证据、传来证据,单位使用时的效力并不高。

5、对方与第三者之间一起共同生活的证据。

比如为第三者支付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的证据。

6、与婚外情人共同生活或生育非婚生子女的证据。

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当事人在收集以上证据的时候需要注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比如故意侵入第三人住宅录音照相,是明显的侵权行为。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证,不存在此种问题。

采用合法手段获得的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除提交律师和法院外,不得散布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更不能据此要挟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关联法条】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十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