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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侦探调查;婚姻期间负债离婚后怎么办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5-11-25

一、婚姻期间负债离婚后怎么办


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负债,离婚之后通常是按照这样的一些原则来处理。


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那肯定得由夫妻双方一起承担,就算已经离了婚,双方也依旧对这债务有着连带清偿的责任。


像那些为了家庭一起生活而背负的债务,比如说买房子的贷款,还有家里日常消费产生的债务之类的,都算是共同债务。


这债务是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来承担,另一方不用去管。


个人债务是因为一方自己的个人行为才产生的,就好比说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擅自去借钱,然后拿去搞个人投资,并且这投资还没给家庭带来什么好处之类的情况。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商量来确定债务到底该怎么承担。


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让法院来做出判决。


法院,会根据债务的性质、形成的原因,还有双方各自的经济状况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去判定债务到底归谁所有,以及该由谁来承担。


二、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如何认定分担


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的认定与分担规则如下:


首先,区分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比如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日常的衣食住行开销产生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三、婚姻期间债务离婚后如何认定清偿责任


婚姻期间债务在离婚后的清偿责任认定,需区分债务性质。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